一、需要提供的文件
委托单位和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司印章);
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单复印件;
如商标注册单位(拥有者)与委托单位和生产单位不是同一单位,还应提供商标拥有者的转让或使用或代理授权书;
如产品在境外生产,需提供产品报关单和产地证明文件的。
二、检验样品数量
机械手表(男表):25只/牌号;
机械手表(女表):25只/牌号;
指针式石英手表:25只/牌号;
液晶式石英手表:25只/牌号;
指针式石英挂钟:成品钟12只/牌号,机心6只/牌号;
指针式石英闹钟:成品钟12只/牌号,机心6只/牌号;
指针式石英摆钟:成品钟12只/牌号,机心6只/牌号(所有机心应与成品钟所用机心一致);
机械摆钟:6只/牌号。
三、填写“检验委托单”
可从中心网站www.gjzbjc.com下载专区中下载获得“检验委托单”或通过中心微信获取;
填写 “检验委托单”并签字加盖公司印章。
四、邮寄信息
将需要提供的所有文件、“检验委托单”、检验所需样品一同寄本中心。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国际E城E1栋2A座 邮编:518057
电话:0755-86018331 86018336
五、收费标准
检测费:
机械手表(男表):¥4300.00元/牌号;
机械手表(女表):¥4300.00元/牌号;
指针式石英手表:¥4300.00元/牌号;
液晶式石英手表:¥4300.00元/牌号;
指针、液晶数字式石英手表:¥4600.00元/牌号;
指针式石英挂钟(单走时):¥3500.00元/牌号;
指针式石英闹钟:¥3800.00元/牌号;
指针式石英摆钟:¥3800.00元/牌号;
机械摆钟:¥3900.00元/牌号;
电波钟:¥5000.00元/牌号;
电波表:¥5000.00元/牌号。
样品、检验报告等回寄费用根据来样情况另计或由委托单位自付。
六、检验费用结算
中心收到样品后,根据委托单位产品等信息将检验费用清单发送至委托方。
检验费用可银行转账,也可现金结算。委托单位应在检验结束前结清账款。
中心账户如下:
开户行: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
帐号: 1820014210000966
名称: 深圳市泰坦时钟表科技有限公司
汇款后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“××公司检测费”,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我中心。
七、检验时间
检验时间因产品类别不同而不同。
石英手表、机械手表、石英钟等产品检验周期一般为样品到达本中心后7-9个工作日。
八、样品返还
检验结束后,中心将样品、检验报告等一并邮寄回委托方,也可由委托单位到本中心自取。
国家钟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
2025年2月21日